法律解答:给取保候审的人做担保一般不会有事,但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为取保候审人担保是一种法律责任,确保被保证人遵守规定。权利义务:保证人有监督被保证人遵守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被保证人有遵守规定的义务。关键要件:在于保证人是否切实履行监督义务,以及被保证人是否违反规定。实务建议:详细了解被保证人应遵守的规定,明确自身监督职责。密切关注被保证人的行为,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留存与被保证人沟通、监督等相关证据,以备可能出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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