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女方提出离婚而男方不同意,女方仍可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1.权利义务:女方有提出离婚的权利,男方有表达不同意离婚的权利。但最终是否能离婚取决于法院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2.关键构成要件:法院判断感情破裂的标准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多种情形。实务建议:1.收集证据:若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男方家暴的报警记录、分居证明等,可提交给法院。2.寻求帮助:可先找相关组织调解,如居委会、妇联等。3.法律程序:女方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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