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抚养权的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倾向于由母亲抚养,这是基于幼儿对母亲天然的情感依赖及母亲在照顾幼儿方面的便利性。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断,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有无不良嗜好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此时孩子已有一定自主意识,能表达自己对抚养方的选择倾向。实务建议:收集自身抚养优势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照片、与孩子互动的视频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按法院通知参加庭审。庭审中清晰阐述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及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因素,积极回应法官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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