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如果对方欠1万货款不还,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追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核心分析:1.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合法的买卖合同关系,债务人有支付货款的义务。2.债务人不履行付款义务构成违约。3.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也可要求赔偿因逾期付款造成的损失。实务建议:1.收集证据,如买卖合同、送货单、对账单、聊天记录等,证明欠款事实。2.先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还款。3.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起诉时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作出判决。若债务人仍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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