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故意伤害案件,从拘留到开庭的时间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最长37天,之后可能转为逮捕继续羁押。从立案到开庭通常需要几个月时间,快则一两个月,慢则可能半年以上甚至更久。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核心分析:首先,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若认为需要逮捕会提请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逮捕后,案件进入侦查阶段,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再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开庭审理。关键构成要件包括有明确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等。实务建议: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会收集证据,受害者可积极配合提供线索。若想了解案件进度,可联系承办警官询问。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向检察院了解情况。若对案件处理有疑问,可咨询律师,律师可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帮助和分析。法律程序大致是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开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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