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离婚时债务不一定共同承担,需区分债务性质。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对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义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推定为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原则上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实务建议:收集债务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范围。若对债务承担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债务承担。起诉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按法院要求的程序进行诉讼。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