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证女方丢了可以离婚。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之后双方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核心分析:首先,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证明,但不是离婚的绝对必要条件。协议离婚时,双方需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时,原告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判决。实务建议:女方可先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若选择协议离婚,准备好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选择诉讼离婚,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法院要求按时参加庭审等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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