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执恢立案后不一定会开庭。法律依据:执行程序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程序重点在于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与审判程序开庭审理以查明事实不同。核心分析:执恢立案是针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但因某些原因中止后恢复执行的情况。其目的是继续推进执行工作,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一般情况下,执行过程中并不通过开庭来解决问题。而是通过查询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等方式来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只有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执行异议等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争议时,才可能会有类似开庭的审理程序。关键构成要件是看是否存在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执行争议,而非简单的执恢立案就必然导致开庭。实务建议:如果是申请执行人,关注执行进展,及时向执行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若对执行有疑问或认为执行行为违法等,可依法提出执行异议等申请,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和证据,配合法院推进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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