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领结婚证半年后离婚,彩礼是否退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不一定会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核心分析:首先,已领结婚证说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此情况下,若要退还彩礼,需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后两种情形。即需证明双方虽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要以离婚为前提。实务建议:如果认为符合彩礼退还情形,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共同生活时间短的证据(如双方共同居住时长的记录、相关证人证言等),或者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证据(如收入减少证明、生活困难现状照片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一并提出彩礼退还的请求。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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