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充分材料: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离婚协议书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协商一致。2. 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3. 冷静期与审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内,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4. 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整个流程顺利的话,一个多月时间能完成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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