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结婚证需按以下手续办理:1. 准备材料:双方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需有完整的户主页和本人页。同时需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 前往登记机关: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3. 填写声明书: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双方需亲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按指纹。4. 审查与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需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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