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可认定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2. 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 若存在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借款的情况那么这笔首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共同偿还。总之关键在于房产登记情况以及父母出资的性质认定不同情形处理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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