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获取方式如下:1. 工资、薪金所得:由任职受雇单位在支付时预扣预缴。单位依据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如《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2.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等。具体依照相关规定执行。3. 经营所得:纳税人需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4. 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可能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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