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过继出去的孩子如果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对亲生父母的财产没有继承权。2.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3. 但如果只是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存在继承争议。例如孩子对生父母扶养较多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不过这种情况相对复杂需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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