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在高速超速10%以下通常会被处以警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1分。大货车属于载货汽车在高速超速10%以下虽不记分但仍会被警告以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行车安全。交通法规旨在维护交通秩序即使超速比例较低也可能影响安全驾驶员应始终保持安全车速行驶。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