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给抚养费。1. 从法律规定看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基于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中可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不过这并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向不直接抚养方主张抚养费。2. 这种约定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经济状况若一方经济困难难以支付抚养费另一方经济宽裕且同意其不支付这种约定有一定合理性。3. 同时要考虑子女成长需求若日后子女因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不直接抚养方仍可能需承担相应费用。总之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给抚养费有一定可行性但要充分权衡各方利益确保子女权益得到保障避免因约定损害子女正常生活和成长。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