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嘱房产过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1. 继承人准备材料:包括遗嘱、遗嘱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等。遗嘱需是合法有效的符合《民法典》中关于遗嘱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一千一百三十九条)。2. 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需一同到公证处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继承人身份等进行核实出具公证书。3. 申请房产过户登记:继承人持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4. 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5. 缴纳税费: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等。6. 领取新房产证:经审核无误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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