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需携带以下证件:1. 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户籍信息身份证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2.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是确保婚姻符合法律规定的必要声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准备好这些证件可保障结婚登记顺利进行确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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