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不算父母的财产。从法律角度来看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即发生了物权变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子女所有。父母对子女名下房产不享有所有权。即便父母出资购买在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还是借贷等其他性质也不能当然认定房产属于父母。一般情况下若没有相反证据会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与。所以成年子女名下房产是子女的独立财产而非父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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