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原则上需本人到场。1. 一般情况下原告和被告都应亲自出庭。因为离婚诉讼涉及身份关系需当事人亲自表达意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2. 若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但缺席判决可能无法全面了解当事人真实想法和案件细节不利于公正处理。3. 特殊情况如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可提前向法院申请并提交书面意见经法院审查同意后可委托代理人出庭。总之离婚诉讼本人到场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确保案件公正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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