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是否退彩礼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女方应当返还彩礼。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女方也需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判断是否属于上述情形要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长、彩礼数额、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例如共同生活多年且彩礼未对给付方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可能无需退还;反之若结婚不久且因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女方则可能需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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