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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回户籍地办理离婚吗

2026.01.14婚姻家庭4人浏览

离婚不一定需回户籍地办理。
1. 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可选择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 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 所以诉讼离婚不一定在户籍地可在被告相关住所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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