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了解复议申请期限: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 确定复议机关: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3. 准备申请材料:通常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及相关证据等。4.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选定的复议机关。复议机关会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5. 参与复议过程:复议机关会通知被申请人答复申请人可查阅相关材料进行陈述、申辩等配合复议机关查明事实。6. 等待复议决定:复议机关一般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至多30日。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