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省的陪护假依据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2. 对于女职工生育男方享受护理假一般为15天。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3. 若职工的配偶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经单位批准可给予7日的护理假。4. 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保障了职工在照顾家人期间自身权益不受影响能安心履行陪护职责同时也体现了对职工家庭生活的关怀促进家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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