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间家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家属申请时应当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办案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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