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扣车并非15天内必须放车。一般情况下扣车期限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若是不需要检验、鉴定通常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十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就应及时放车。总之交警队扣车放车时间依据事故处理流程及是否涉及检验鉴定等情况来确定不是固定的15天。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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