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适格:原告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 有明确被告:明确指出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 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清晰阐述请求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等诉求并说明行政行为存在的事实情况。4.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可诉范围同时符合受诉法院管辖规定。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上述条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将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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