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通常会先通知对方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1 告知义务:这是遵循法定程序的要求体现执行程序的合法性与规范性。2 督促履行:让被执行人知晓其应履行的义务及不履行的后果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避免直接采取强制手段带来的对抗性。3 保障知情权:使被执行人清楚了解法院的执行意图和相关情况保障其合法权益。4 减少误解:提前通知可避免被执行人对突然的强制行为产生误解引发不必要的矛盾。通知方式一般包括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明确告知执行事项、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履行期限等内容。但在一些紧急情况下比如可能导致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等法院可能会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财产等一系列强制执行手段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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