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领养孩子,尤其是从孤儿院领养,一般需要以下手续:1. 咨询与申请:首先向当地孤儿院咨询领养事宜,领取相关申请表。申请表需如实填写个人及家庭情况,表明领养意愿。2. 提交证明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已婚人士)。 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3. 收养登记机关审核:收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后,会进行严格审核,核实材料真实性与领养人资格。4. 公告:对符合领养条件的,收养登记机关会进行公告,公告期为60日。公告旨在寻找孩子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若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领养程序继续。5. 办理收养登记:公告期满无异议,收养人与孤儿院签订收养协议,然后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领取收养证,确立收养关系。整个领养手续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领养行为合法、公正,保护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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