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殊仲裁时效。普通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特殊仲裁时效: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在仲裁时效内及时申请仲裁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超过时效可能会面临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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