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拆行政复议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1 确认强拆行为主体:明确是哪个行政机关实施了强拆行为这是确定复议被申请人的关键。2 准备材料:通常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强拆事实、复议请求及理由等;同时附上能证明强拆行为存在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房屋被拆前后照片、视频、政府相关通知等。3 确定复议机关:若强拆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复议机关是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若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复议机关是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若是国务院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复议机关就是其本身。4 提交申请: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一般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复议机关。5 等待复议:复议机关受理后会进行审查可能会向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申请人需配合提供信息等。6 接收复议决定:复议机关一般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最多可延长30日。申请人根据决定决定是否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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