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行政诉讼成立:行政行为引发争议并已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基础前提。只有行政诉讼依法启动才有可能附带民事诉讼。2 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相关联:民事争议必须与行政争议基于同一事实和同一法律关系。比如因行政处罚导致的民事赔偿纠纷两者存在紧密联系。3 当事人提出申请:当事人需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申请。法院不能主动依职权进行附带民事诉讼。4 属于受诉法院管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必须属于受诉行政法院的管辖范围。5 在行政诉讼一审过程中提出:一般应在行政诉讼一审期间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如果错过了一审二审期间提出原则上法院不予受理除非有正当理由。6 法律规定可以附带: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该行政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并非所有行政案件都能附带民事诉讼。满足以上条件才能启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以更高效地解决行政与民事交织的纠纷。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