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存在多方面区别:1 主持主体: 司法调解由人民法院主持审判人员主导调解过程。 行政调解由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主持。2 性质: 司法调解是一种诉讼活动具有司法性质。 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属于行政活动。3 适用范围: 司法调解适用于各类民事纠纷、部分刑事自诉案件等。 行政调解主要适用于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如治安管理、交通事故赔偿等。4 程序规范: 司法调解遵循严格的民事诉讼程序有较为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步骤。 行政调解程序相对灵活依据具体行政领域的相关规定进行。5 效力: 司法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对方履行。 行政调解协议一般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具有合同性质一方反悔不履行另一方需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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