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转让中由让与人通知债务人即产生通知的效力。具体如下:1 通知主体: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的通知由债权转让人来进行。转让人向债务人传达债权已转让的事实使债务人知晓债务履行对象发生变化。2 通知方式:通知方式多样可以是书面形式如通过邮寄债权转让通知书、发送电子邮件等明确告知债务人;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口头通知时需注意留存相关证据比如电话录音等以防后续产生争议。3 通知时间:债权转让通知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及时送达债务人。这样能确保债务人尽快了解情况及时调整履行债务的方向。4 通知效力:一旦让与人完成通知对债务人即产生效力。债务人自此知晓应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若仍向原债权人履行不产生债务清偿的效果。5 特殊情况: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债权转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照规定的通知方式通知债务人通知才有效。总之债权转让中让与人通知债务人是确保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产生效力的关键环节要注意通知的方式、时间等要素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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