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摩托车报废程序一般包括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摩托车、回收企业进行登记拆解、出具报废证明,最后车主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心分析:首先明确摩托车达到报废标准时需走报废程序。车主有义务将车辆交售给正规回收企业,回收企业负责按规定处理车辆。关键在于车辆符合报废情形,这是启动报废程序的前提。注销登记是完成报废的最后一步,确保车辆不再具有合法上路资格。实务建议:车主先联系当地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携带摩托车相关证件前往交售。回收企业会进行登记和拆解,出具报废证明。车主凭报废证明等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可提前咨询车管所所需材料和流程,按要求准备齐全,顺利完成报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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