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赡养老人有退休工资,赡养人仍可能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减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按标准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按标准扣除的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核心分析: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目的是减轻赡养人的负担,与被赡养人是否有退休工资无关。关键在于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的关系以及赡养人的分摊情况等。赡养人作为纳税人,在符合上述规定条件下可享受减税优惠。实务建议:赡养人可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时,按照规定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留存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分摊协议等(若有)。如果在扣除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他们能提供详细准确的指导,确保正确享受减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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