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法院强制执行后对方没钱在这种情况下执行程序可能会暂时陷入困境但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3、核心分析:首先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若被执行人确实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免除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责任一旦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债权人可申请恢复执行。关键在于确定被执行人是否真的没有财产这需要法院通过多种手段进行调查核实。4、实务建议:债权人要积极配合法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比如了解其收入来源、房产、车辆等情况并及时告知法院。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自行调查相关财产信息。同时关注被执行人动态一旦发现其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还可以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促使其积极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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