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特定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证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3、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若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2. 权利义务:申请人有提供证据证明裁决存在问题的义务法院有审查并作出是否撤销裁决的权力。3. 关键构成要件:必须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4、实务建议:首先收集能证明裁决存在问题的相关证据如仲裁协议文本、仲裁程序记录、证据原件等。然后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裁决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查按法定程序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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