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法院庭审前需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以确保庭审顺利、公证进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3、核心分析: 通知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明确告知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保障其诉讼权利。 送达诉讼文书:确保当事人收到起诉状、答辩状等相关文书了解案件情况。 审查诉讼材料:熟悉案件事实和证据为庭审做准备。 整理争议焦点:归纳双方争议问题提高庭审效率。4、实务建议: 当事人应留意法院送达的开庭通知按时参加庭审。 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庭审中出示。 若对庭审程序有疑问可在开庭前向法院咨询。 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准备工作当事人只需密切关注通知并做好相应准备即可。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