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户口同区内迁移属于公民户籍管理中的一项行政手续办理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符合区内迁移条件的公民依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权利义务:公民有申请迁移的权利同时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履行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般需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等相关材料。4、实务建议:准备材料:通常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能证明迁移地址的材料。办理部门:前往迁入地和迁出地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流程:先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领取迁移证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最后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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