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库存过期食品属于禁止销售的食品继续销售过期食品是违法行为。2、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3、核心分析:食品经营者有义务保证所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食品显然不符合。消费者有权购买到安全合格的食品过期食品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关键构成要件是食品已过保质期仍处于库存待售状态。4、实务建议:立即停止销售过期食品对库存过期食品进行清理登记。联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告知情况并配合其进行处理如上缴、销毁等。收集采购凭证、库存记录等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检查或追溯。按照规定对过期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粉碎、焚烧等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同时要建立健全食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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