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民事案件开庭后判决书的下发时间有相应规定。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核心分析: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正常情况下六个月内审结并作出判决。这是为了保障案件能得到全面、公证的审查确保当事人权利义务得到准确认定。法院需对证据、事实等进行充分调查核实。简易程序则相对快速三个月内审结。其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4、实务建议:当事人可在开庭时询问法官大致的审理期限。若想了解案件进度可通过法院官网的案件查询系统输入相关信息查询。若长时间未收到判决书可联系承办法官询问原因。 一般而言普通程序案件在六个月内、简易程序案件在三个月内会下发判决书但存在特殊情况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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