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了公安机关的留置盘问措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3、核心分析:适用主体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适用对象是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出示相应证件进行当场盘问、检查符合特定情形可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且要经该公安机关批准。4、实务建议:警察执行该规定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确保程序合法。被盘问人如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要求警察说明理由及依据。若对继续盘问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收集证据可关注警察执法过程中的证件出示、盘问检查记录等。寻求帮助可向该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反映法律程序上行政复议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诉讼则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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