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子女户口落到父母处属于户口投靠迁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符合投靠条件的子女按照规定流程申请迁移户口。权利义务:子女有申请投靠迁移的权利父母有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义务。关键在于满足当地关于投靠迁移的条件如年龄、关系证明等。构成要件:一般需有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等以及父母同意接收的声明等。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好出生证明、父母和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身份及关系的材料。寻求帮助:向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手续和要求。法律程序:先提出申请提交材料户籍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迁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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