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出纳挪用公款属于违法行为若达到一定数额和情节构成挪用公款罪。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3、核心分析:主体需是国家工作人员出纳符合该身份要求。客观上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如将公款擅自用于个人目的。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财经管理制度。关键在于挪用公款的数额、用途及是否超三个月未还等情节。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公款的流向记录、相关财务凭证等。向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若涉嫌犯罪由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般经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阶段最终确定罪名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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