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驾照扣分时不带驾照是不可以的。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同时根据该规定第5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在处理交通违法扣分时驾驶人需要出示驾驶证以证明身份和准驾资格。3、核心分析: 逻辑:交通管理部门依据规定处理违法扣分驾驶人有义务配合出示驾照。 权利义务:驾驶人有提供驾照接受检查的义务执法部门有核实驾照信息并依法处理的权利。 关键要件:现场出示有效的驾照。4、实务建议:驾车出行务必随身携带驾照。若忘记带不要慌张。可向交警说明情况请求交警通过警务通等设备核实身份信息及驾照情况。若确实无法当场提供可与交警协商后续处理方式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驾照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避免因未及时处理导致更多麻烦。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