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企业破产后所欠债务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偿。2、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3、核心分析:首先明确破产财产的范围及清偿顺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受偿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职工权益优先体现对劳动者的保护。税款次之最后才是普通债权。各方权利义务方面债权人有权申报债权参与分配债务人有义务配合清算。关键构成要件是准确界定破产财产和合法申报债权。4、实务建议:债权人应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等。可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参加债权人会议表达诉求。企业应依法配合破产清算提供财务资料等。若对破产程序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向法院寻求帮助按照法院及管理人要求推进破产清算流程。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