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行政许可的撤销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法定事由依法取消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的效力。2、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3、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只要出现上述法定情形行政机关就有权考虑撤销行政许可。 权利义务:行政机关有撤销权利害关系人有请求撤销的权利。 关键构成要件:必须符合上述列举的几种法定情形之一。4、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的记录、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证明等。 寻求帮助:利害关系人可向作出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提出撤销申请。 法律程序:行政机关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若符合撤销情形作出撤销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