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领养的孩子成年后收养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当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关系恶化到无法共同生活的程度时法律允许解除收养关系。 权利义务:双方都有解除收养关系的权利同时也有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的义务。 关键要件:即关系恶化且无法共同生活。4、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若决定解除关系要收集能证明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证据如长期矛盾冲突的记录、分居证明等。 沟通协商:先尝试与养父母协商签订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诉讼途径: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法律程序一般包括立案、审理、判决等阶段。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院要求提供证据、参加庭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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