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夫妻离婚后女方因自身能力问题无法抚养三个孩子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进行妥善处理。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3、核心分析:首先确定孩子年龄若有不满两周岁的一般归母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生活等状况判断抚养权归属要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八周岁以上孩子会考虑其意愿。女方没能力抚养可与男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归男方或由男方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关键在于提供自身确实无力抚养的证据如经济收入低、身体疾病等情况同时要考虑孩子意愿和双方条件。4、实务建议:女方可收集自己收入低、有疾病等证明自身无力抚养的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调整抚养费。起诉时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或开庭审理最终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整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如实陈述情况保障孩子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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